王夫之在体用观上不仅批判地发展了理学派的思想,而且批判了心学派。
这说明,形而上之神,就是动静之理,它能使万物由动到静,由静到动,发生无穷变化。在他看来,神是形气之妙用[69],变化之机,是实体气的功能、作用。
它之能够鼓动万物,使之发生变化,因为它是对立的统一。周敦颐想解决由体到用,由静到动的问题,但他提出的是一个否定命题,神有动有静而又不动不静,肯定中包含否定,既肯定又否定,以此说明它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根源,他想说明本体的能动性,实际上却把神和物对立起来,体用二者并没有得到统一。《系辞》说:阴阳不测之谓神。他进而指出,心学家杨简谓天地万物之变化皆吾心之变化,把自然界发育变化归之吾心,是不知理一分殊的道理。王夫之说,日月也是变化的。
[38]《大壮》,《程氏易传》卷三。[67]《困知论附录·答湛甘泉大司马》。但对立面又是互相连接的,如果只有对立而无统一,那也不成其为事物。
阴阳二者有聚散、升降等相反的性能,但在相互作用中则又是互求互入的,这就是阴阳互补。朱熹所谓对,是一中之对,盖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,分阴分阳,便是两物。心学派对此没有兴趣,理学后辈们则把注意力转向道德心性之学,对此亦无建树。理学宇宙论中的辩证法思想,主要是通过这两对范畴表示出来的。
这种绝对一元化的理论,限制了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具体分析,因而带有封闭性。方以智作为批判的思想家,有深厚的自然科学知识,这使他对一两范畴作出了新的贡献。
凡有动静往来,无不交轮,则真常贯合,于几可征矣。[38]《药地炮庄·齐物论评》。以气化言之,阴阳各成其象,则相为对,刚柔、寒温生杀,必相反而相为仇。但方以智所说的贯究竟指什么?这又是本体论上的一个大问题。
《语类》载:问:‘天地万物之理,无独必有对,对是物也,理安得有对?……曰:‘有高必有下,有大必有小,皆是理必当如此。也说明合二而一是整个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,是对立面交互作用的结果。[62] 阴阳不能各自孤立,只能在太极统一体中互为存在。有一便有二,才有一二,便有一二之间,便是三,已往更无穷。
进退存亡也是如此,存在就是存在,不是不存在,但上古的存在,不能留存到现在,死亡就是死亡,不能是生存,但现在死亡了的,将来却又变成生存,其局不可得而定也。譬之两扇磨行,使其齿齐,不得齿齐。
但是他的数学理论,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主观猜测,还没有真正走向客观化、科学化的道路。说一则必有二,二是一中之二。
一分为二是一个变量,而不是常量,它代表一种普遍的规律性的联系。程颢提倡主观即客观,强调二者的合一。[62]《正蒙注·参两篇》。[23] 但理作为形而上者,是普遍的超越的绝对,何以有对?他并没有直接回答,只是从万物自身的对立中推出理自然如此。有破还要有立,通过对佛道的批判,王夫之提出一和两,分与合是对立统一的关系,既不是截然对待,没有联系,也不是合为一体没有分别,而是一分为二,合二而一的辩证关系,合二以一者,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,惟两端迭用,遂成对立之象,于是可知所动所静,所聚所散,为虚为实,为清为浊,皆取给于太和絪缊之实体。程颐还提出物极必反的命题,论证事物发展到极点,必然向反面转化。
王夫之没有走上这条道路。二、两是一之两,不离一而存在。
[59]太和之气,阴阳浑合,互相容保其精,故曰阳非孤阳,阴非寡阴,相函而成质,乃不失其和而久安。他曾说一切皆混沌之所生也[50],但这种混沌又叫太无或一真法界。
天尊于上,但又入于地中,无深不察,地卑于下,但又升入天际,无高不彻,其界不可得而剖也。[18]两故化者,又由于推行于一,即以统一体为前提,因为没有一,也就无所谓二。
[21] 他确认有对立则必有斗争,但斗争的最终结果,则是和解,而不是一方消灭另一方。方以智进一步指出,未分为体,已分为用,即以一为体,以二为用。朱熹首先指出了对即两的普遍性。他们从事物中看到差别和相对性原理,并从这里找到事物变化的原因。
[58]《横渠易说·说卦》。按照传统哲学的说法,即存在于天、地、人三才之中。
张载也看到对立面的斗争,并且认为,对立和斗争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,太虚之气虽湛然无形,但聚而成物,则有形象,有象斯有对,对必反其为。[5]《明用》,《欧阳文忠全集》卷十八。
然就一言之,一中又自有对,比如眼前一物,便有背有面,有上有下,有内有外,二又各自为对,虽说无独必有对,然独之中又自有对[33]。从化生万物讲,可能同时俱有,但从逻辑上讲,有一而后有两。
为此,张载提出了一物两体的命题,辩证地解决了这个问题。辩证法范畴也有主观同客观之分。这就确立了对的普遍性。张载把它运用到一两范畴中,使这一概念更加深化了。
老子的道生万物就是把道和阴阳看成两个东西。在张载看来,一物两体是普遍存在的,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都是如此。
在这一思潮中,一两范畴逐渐从象数学中解放出来,获得了普遍的哲学意义。火、金属阴,而有阳刚之性。
这显然是接受了佛教思想,以为世界来源于虚无,而又回到虚无。数是纯粹抽象的形式,数与数之间是一种逻辑关系,它已经超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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